藏医藏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之一,也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内容,几千年来为我国藏区人民的健康和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贡献。藏医学与中医学、印度医学、阿拉伯医学同被誉为世界四大传统医学。
早在公元前 3世纪,高原人就有了"有病必有药"的医理。公元 7世纪,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,建立起强盛的吐番王朝。大唐文成公主入藏带去了大量的医学著作和医生。同时,藏王还请了印度、尼泊尔医生入藏,结合高原古老的医学,编辑整理了大量的医学经典著作,其中最负盛名的是云丹贡布所著的《四部医典》。这部医典的问世,标志着藏医独具特色体系的完成。藏医认为宇宙是由小五行(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)和大五行(气、火、土、水、空间)组成,小五行在人体则指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;大五行则包括整个宇宙,整个宇宙都依赖大五行的运行。"隆"(气),"赤吧"(火)、"培根"(水、土)、是构成人体的三大元素(三因学说),任何一个元素的盛衰都会引起疾病发生。藏医学以其独特的"三因学说"、"人体七大物质"和"三种排泄物"为基础理论,在多个学科领域都有自己独特的建树。
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,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藏医药事业的发,西藏各地先后成立了藏医院,一些地区还成立了藏医学院,培养了大批人才,为藏区人民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目前,西藏各地相继成立藏医院(科),在自治区7个地市中,有5个地区建立了地区级藏医院,在75个县中, 5个县设有藏医院,70个县中设有藏医科。此外全国各地还有十多个城市里设立了藏医机构,直接为内地的患者服务。
改革开放以来,国家先后投资两亿多元人民币,在西藏和青海地区建立了现代化藏药厂,并且以 GMP的要求与国际接轨,把传统的藏药生产加工和现代的高科技有机结合,藏药生产技术开始走向科学化、规模化和标准化。藏药科研工作逐步地开展起来。在西藏、青海、甘肃等藏医机构里成立了科研组织,对藏医藏药的医学文献、药物性能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整理、挖掘和研究。许多项目达到国际水平。目前,20多种藏药己正式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95版, 336种药品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藏药部颁标准。其中藏药材 136种、成药 200种,开发前景非常可观。
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医药工作。我国《宪法》明确规定:"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,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".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中进一步明确指出:"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,要努力发掘、整理、总结、提高,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族人民健康的作用".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卫生工作方针的正确指引下,建国以来,我国的民族医药事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。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和其它各行各业一样,民族医药工作进入了真正稳步发展的阶段。
1982年卫生部召开的衡阳会议,提出了省地县都要建立中医医院或民族医院的要求,为民族医药的机构建设从部门政策方面打下了基础。
1984年 9月,卫生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,历史性地总结了我国民族医药工作的情况,明确了民族医药在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,制定了《民族医药事业"七五"发展规划和意见》,并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《关于加强全国民族医药工作的几点意见》,促进了民族医药事业的稳步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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